刊登日期: | 2019/1/11 |
發文日期: | 2019/1/10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082900220B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一般事業廢棄物代清除處理收費標準」,業經本府108年1月10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0220A號令發布,檢送修正標準一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6項及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辦理。 二、另請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分別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,及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,並提請縣務會議追認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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